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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训练中心实习指导人员招聘需求
2018-11-07 14:22  

根据学校发展需要,为促进工程训练中心教学、人才培养工作稳定发展,拟对外招聘工程训练实习指导人员6人。

一、招聘岗位及要求

岗位名称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(全日制) 其他条件

工程训练

实习指导

3 机械类专业 大专及以上   1、具有普通机床加工、数控机床加工、特种加工等相关岗位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机械类专业本科毕业,熟练进行两个以上工种的操作;
   2、45周岁以下,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及实习指导经验优先;
   3、高技能人才条件可以适当放宽。
1 热加工类专业 大专及以上    1、具有铸造,锻造,冲压,热处理,焊接等相关岗位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,熟练进行两个以上工种的操作;
    2、45周岁以下,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及实习指导经验优先;
    3、高技能人才条件可以适当放宽。
2 机械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    1、熟练掌握快速原型、三维扫描、三坐标测量的基础知识和设备操作;
    2、35周岁以下,具有工作经验及实习指导经验优先;
    3、高技能人才条件可以适当放宽;
    4、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。


二、岗位主要职责

1、坐班制工作岗位,工作地点在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。

2、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训练中心的工程实训教学任务。工程实训教学内容有传统切削加工、热处理、铸造、焊接、压力加工、先进制造(数控车铣、3D打印、激光加工、特种加工、数字化制造和精密测量)等。

3、编写实训指导大纲、实训操作指导书、教学计划等。

4、承担设备管理、维护与保养,包括参与实训场地建设。确保实训设备、工具、仪器设备、软件正常运作。

5、开展教学改革;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、工程训练竞赛等。

6、完成部门安排的其它任务。

三、招聘条件

1、具有良好的品行,身心健康,能够全面履行所聘岗位的各项工作职责。

2、服从工作安排,有创新精神;有全局观念和团队精神;具有良好工作责任心;具备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。

3、有在高校从事工程训练教学经验者优先。

四、聘用方式

聘用方式为学校雇员,非事业编制,拟录用人员与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合同签订期限为四年,试用期为六个月。合同期满经学校考核优秀的,可续签合同。

五、福利待遇

薪酬待遇主要包含岗位工资、绩效工资、年终奖励三部分。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。

1、岗位工资级别根据其所获得的学历学位、职业资格、专业技术职称及工作经验等条件确定。

2、每两年调整一次岗位工资标准,调薪幅度与考核结果挂钩。

3、工资采用晋升机制,根据在校工作年限、年度考核结果和学历、职务提升等因素逐级晋升。

4、按国家规定购买“五险一金”。

5、可依托学校,申报实验技术系列的职称评审。

六、意向报名方式

即日起,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发至syzx@gdut.edu.cn邮箱,邮件主题为“姓名+工程训练应聘”(注:发邮件后收到,收到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)。

报名材料

1、《广东工业大学工程训练中心公开招聘雇员意向报名表》(附件);

2、个人简历。

七、后续安排

根据报名情况,进行初审。待学校发布正式招聘公告后,将告知通过初审人员按学校招聘流程完善报名资料和参加考试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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